上戏附中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校微信公众号(名为“上海戏剧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是我校对我宣传和沟通服务得到重要平台和载体,为确保管理科学、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维护管理遵循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信息的提供和发布

第三条:由我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部门及时递交信息,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以及各类信息、留言的回复等工作。

第四条:微信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由党政办公室、学生发展中心、课程与教学中心、语文组等相关部门和组别分别负责所属栏目的信息提供与内容排版,积极配合党政办公室的工作,及时上传和更新相关内容。

第五条:各部门、各栏目负责人指定专员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并对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六条:经由“上海戏剧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各部门制定负责人进行审核,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同时要仅仅围绕学校相关内容进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七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片等相关信息由各提供部门负责及时存档,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协助管理。

第三章: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八条: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由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及学校网管教师共同负责,必须遵循相关管理制度,做好网络维护工作。

第九条:党政办公室对重要文件、数据及相关信息作定期备份,以便归档查询资料及应急恢复。

第十条:微信公众号管理员设置后台管理登录口令,严禁将登录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十一条:任何人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微信公众号资料。

第四章: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微信公众号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应第一时间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解决,并向党政办公室报告。

第十三条:微信管理员更换或调离,应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微信公众号出现非法言论时,应第一时间上报给分管领导,并对相关非法信息进行清理,并联系网管教师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妥善保存有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