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招生制度及流程(试用版)

一、规范招生宣传。招生宣传应在每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告以后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宣传资料文本需向静安区教育局备案。

、统一考试。凡在录取进入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须参加中考。所有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且取得合格证,非艺术专业则不受相应限制。

、实施平行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行统一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制定录取标准和办法,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本市生源工作由市考试院实行统一录取。学校不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

、学生按时报到。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7日内(以录取通知书日期为准)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由学校汇总名单报教育局。

、按规定注册学籍。学校招收的学生,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实行电子注册,方可取得学籍。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