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戏附中家委会制度

上戏附中家委会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及时改进与完善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和谐发展,促使家校双方密切联系,形成合力,为学生今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成立上戏附中家长委员会。

一、家长委员会制度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学生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在校学生的家长代表、德育教导、学校德育分管领导、校长组成。

2、在每学年开始时,要及时发动、组织家长成立新一届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由年级组、班主任提名推荐或自荐,由校方行政领导及年级组长、学生发展中心审定。

3、家委会成员每学期参加至少1次以上会议,广泛交流学校、年级、班级的学习、活动情况,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并将所了解的新信息、新观念带到学校中来,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合理建议。

4、学校领导及各班老师要通过家委会及家长小组及时、虚心听取家长对学校、班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家委会的工作职责

1、听取反馈意见:听取、联系、反映全校家长所关注的问题,如教师师德、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学生发展水平等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校领导或老师,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2、参与协助重大工作:协助学校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参与组织家校活动、社区活动、主题活动、节日活动等等。参与研究和解决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注重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动员家长们积极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共同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4、开发整合教育资源:为了延展学生成长平台,积极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参与到学校“百家讲坛”幸福积分微讲座及《家家有戏》撰稿讨论中,促进学生幸福成长。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