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中心职责

(一)教育与教学中心主要职责 教师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标、教学大,制定并实施学校教学处工作 计划和有关教学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审阅教研工作计划及备课和教学进度计 划,并定期检查指导。

2、组织教师进,安排好教师教育理论学、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 注重培养青年教,培养各科教学骨;加强对教学方法的研究和指,配合 人事部门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3、编制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做好排课、调课、代课等工作。

4、在校长室指导下做好招生宣传工、新生录取工,负责录取工作所需 文件、表格、录取通知书及有关材料的印制和寄发。

5、做好招生工作和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工,对毕业生进行追踪调,分析 反馈信息,改进教学工作。

6严格学籍管理做好学生的编班报到注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 、肄、奖、处分等工;建立并管理学生总名、学籍、健康卡、 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去向登记、学籍存根、学生证等学籍档案。

7、配合校长室做好教研组的备课建、课堂教、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评 估考核和教务管理。

8、做好全校师生的教科、教学参考书等的征订工;审批各年级试卷及 教学补充材料,做好试卷、学生成绩、计划、总结等资料归档和统计报表工作。

9、做好校际的教学交流、观摩活动的安排和接待工作。 学生工作职责:

1、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和学校的工作计,负责制定学期的德育工作计划, 制定重大教育活动日程表,经讨论批准后保证贯彻执行。

2、负责教育常规管,对教育情况进行常规检,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 严格把好质量关。


 

3、负责班主任的业务进、培、交、公开展、研讨等工,为班主

任提供教育理论与信息服务,帮助班主任提高业务水平。

4、负责协调学校与家、社会的关,协调安排指导家庭教,组织校级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5、负责学生与班主任的奖惩工作并上报行政会与校务会商议批,负责指 导对学生操行的评定。

6、负责特殊学生的帮教工作,预防青少年违纪违法。

7、负责组织学生假期活动。

8、负责学生偶发事件和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主持召开年级组长会、班主任会、德育研、交流、德育报 告会、学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等会议。

10、负责志愿者活动及未成年和青保工作。